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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到我院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
2019-03-16 

        3月14日至15日,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到屏边县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导会

 

 

3月14日上午,督导组主持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会。会上,屏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孙云川向督导组汇报了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吉军检察长在听取了汇报后,强调屏边县检察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督导,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支持配合工作。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讲话

 

 

 

我院孙云川检察长汇报工作

 

下午,督导组一行查看了屏边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随后对每位干警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提问并进行了交心谈心。

 

 

 

 

 

 

 

 

 

 

 

 

 

 

 

 

 

                                  

督导组查阅工作台账

 

 

 

对干警进行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提问

 

 

吉军检察长与干警交心谈心

 

 

3月15日上午,屏边县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上,州检察院办公室李林主任对我院督导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吉军检察长就我院今后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几点意见和要求:屏边县检察院要立足“小而精”的思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争取工作有新突破,通过要有不甘落后的进取精神、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打造屏边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品牌和特色亮点,充分展现屏边检察人的智慧和担当。

反馈会

吉军检察长提意见要求

李林主任通报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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