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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孙云川 2021年3月23日)
2021-03-23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材料( 十六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3日在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云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时间,铭记着奋斗者的足迹。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眼美丽苗乡新未来,在全面服务大局上凝心聚力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批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65人;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22人。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切实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批捕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非法捕猎、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废弃口罩垃圾桶设置及清理情况专项检查3次。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哄抬物价、囤物销售等情况开展走访检查3次。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向贫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全院22人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户157户,派驻扶贫工作队员1人、村小组长助理3人,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5万元。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1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促进古树及古树群保护5处,监督废弃香蕉塑料薄膜进行无害化处理,用检察蓝保护生态绿

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办理涉民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件。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听取10名企业人士意见建议。走进珍茗水厂开展民法典百场讲座进百企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拓宽检企服务渠道,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二、着眼平安建设新任务,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凝心聚力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总目标,严格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三年来,共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48人,批捕保护伞”2人,纠正涉恶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持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检察作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5人,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5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人。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3次,实现审查起诉阶段零退查。拓宽自行补充侦查思路,3件案件进行自行补充侦查。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7。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对7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9次,覆盖学生4000余人,为孩子们筑牢法治防护墙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有针对性地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4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完善日常监管。积极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实,督促住建部门在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上依法履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访10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答复率100%;支持起诉、不起诉、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3件,以公开促公正。

三、着眼转型发展新格局,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凝心聚力

在“优”字上持续发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件、撤案5件,追诉漏犯3人、漏罪4人。提请抗诉案件1件,改判1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人,不起诉3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6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采纳2

在“强”字上狠下功夫,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支持起诉等民事监督案件52件。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为重点,帮助20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110万元。深化民事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份,收到整改回复6

在“实”字上稳步推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以“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涉案地调查取证,组织当事人现场释法说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零突破。

在“好”字上谋篇布局,推动公益诉讼发展。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了乡村环境治理、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案件3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份,收到整改回复30份。督促乡镇集中饮用水供水管理员持证上岗,加强红旗水库水源地日常监管。

四、着眼检察改革新形式,在提升监督效能上凝心聚力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3名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46件。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健全业绩考评机制,制定《屏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激发检察官办案动能。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充分发挥该制度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案件7711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06%。提出量刑建议105人,幅度型量刑建议26人、确定型量刑建议79人。

推进案件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构建适用。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检察业务工作评价标准,用科学创新的指标评价方法倒逼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刑事案件“案-件11.056,排名全州第一。

推进智慧检务稳步发展。完善升级检察工作网,建成2个远程提讯室,全年实现应用10余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8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等发布信息606条。

五、着眼队伍建设新要求,在锻造检察铁军上凝心聚力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疑难敏感案件17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召开党组会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开展三会一课”31次,党性教育15次,发展党员3名。党员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用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

激励干警担当有为。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培训2040余人次。1双语检察官到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参加了为期一个月跟班学习。选派3名干警参加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竞赛,1名干警荣获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选拔任用35岁以下科级干部4名。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完善三室两廊一基地建设,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41%。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从严治检集中整治活动和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接受州院党组的巡察回头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迅速整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5件次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检工作调研1次。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开展各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3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观、交流。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2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照发展大局需求,服务保障的思路措施不够精准;二是对照人民群众期待,检察产品供给与多元化需求不相适应;三是对照形势任务变化,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及时;四是对照队伍建设标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目标,落实“十一个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屏边“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我县“十四五”发展蓝图,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服务“六稳”“六保”,助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细化工作举措,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树立少捕慎诉理念,为促进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厉打击侵财型案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更好地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继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

三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充分彰显公平正义。不断优化“案-件比”,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虚假诉讼、审判活动违法、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理,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

四以高度的责任自觉,打造检察铁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能。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阵地干净、导向正确。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路虽远,行则必至;志虽艰,修则必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拼搏意志,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会议参考)

 

1.三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2页第11行):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2.四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4页第2行):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的检察建议。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报告第4页第20行):为解决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行政争议问题开展的工作,旨在通过行政检察,协同各方力量,最终达到案结事了政和。

4.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见报告第8页第15行):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4+1”,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外 就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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