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边县人民检察院扛实河湖生态司法保护责任,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巡河。

辖区河道沿线集聚农旅、种养等涉水产业。巡河走访沿河经营主体时,企业提出拓展农家乐新项目,但用地报批存在法律困惑。我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不只紧盯河道违建、污水直排等违法问题,更坚持柔性司法、助企纾困,摒弃“一罚了之”办案思维,现场普法释法,牵头对接相关部门,全程跟进项目手续合规合理,提前防范生态违法隐患。
据沿岸水上农庄经营责任人介绍:目前,该公司已配齐救生器材、并严格落实安全员在岗制度,现计划盘活周边闲置土地打造配套休闲场地,拓宽客源同时带动周边村民务工增收。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牵头固化“三长”常态化联动巡河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核心作用,紧盯河湖生态突出问题,让干部群众不敢逾越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能够稳步推进。(供稿:刘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