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屏检动态
张骋:担当铸就正义 实干彰显先锋
2026-01-23 


122屏边县召开“屏边先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张骋同志荣获“屏边先锋”荣誉称号,这是对其深耕检察一线十年、忠诚履职担当的高度认可。


张骋,女,彝族,19921月生,中共党员,201511月参加工作,现任屏边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一、忠诚履职,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担当

张骋始终把“办案就是办人生”作为自己的职业信条。在参与办理一起重大走私集团犯罪专案期间,该案涉及100余名被告人,案情复杂、证据繁多、社会关注度高。她被抽调至专案组,与团队成员协同作战,连续奋战数月,细致审查卷宗,精准认定事实,最终主案及部分团伙犯罪事实顺利起诉并判决,无一上诉,有效打击了边境走私犯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精耕业务,在司法办案中守护公正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张骋始终坚守“案件质量是生命线”。近三年的办案中,她个人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数量连续三年超过部门人均办案量,其中2024年办理起诉案件160,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办理某起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她不仅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更注重通过案件办理传递法治声音,教育引导被告人认清犯罪危害,该案的办理为屏边县“扫黄打非”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三、锤炼本领,在专业竞赛中勇攀高峰

张骋深知“打铁必须自身硬”。她始终保持着对刑事检察业务的学习热情和钻研劲头,在多项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2020年荣获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能手”,2021年荣获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获评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标兵”,2025年荣获“云南省十佳公诉人”称号。这些荣誉背后,是她对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公诉事业的执着追求。


四、甘于奉献,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初心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张骋始终把“先锋”标准融入日常。她克服异地工作、家庭照顾等多重困难,坚持把岗位当阵地、把职责当使命。在办案任务繁重时,她主动加班加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优质高效办结。她注重传帮带,积极与年轻干警分享办案经验,带动部门整体素能提升,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张骋同志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精湛的业务能力、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生动诠释了一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价值追求和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她的事迹,无愧于“屏边先锋”的荣誉称号。

此次获评“屏边先锋”,是对张骋同志十年如一日坚守检察一线、忠诚履职尽责的充分肯定。未来,她将维护公平正义、护航屏边检察事业的道路上勇毅前行,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先锋力量。(供稿:陆虹瑾)

版权所有:屏边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