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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张骋:我心向党,不忘从检初心
2024-07-08 

喜报丨张骋:我心向党,不忘从检初心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的通报》,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张骋同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张骋,20103月入党,2015入检察系统从检九年,她忠心向党,不忘党的初心,牢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以“如我在诉”的责任心,用情、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遵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重承诺。

一、不同岗位历练,坚定司法为民之心

刚参加工作时,张骋同志被分配到控申部门工作。面对初入控申科的失落,张骋同志选择了坚持与自我激励。她深知,每一个岗位都是锻炼自己的机会。在接待了几起群众来访后,她发现,作为一名“检察小白”每一个岗位都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只要自己用心都能为以后成为一名公诉人打下基础。调整心态后的她全身心投入工作,不断提升自己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学会了换位思考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自然而然也就找到了释法说理的窍门。与此同时,她积极协助反贪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无论白天黑夜甚至节假日,只要一个电话,随叫随到。2017年,张骋同志被任命为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面对繁重的数据统计和报表分析任务,她迎难而上,认真审核,确保每一项数据都准确无误。有一次,为了赶制一份紧急报告,她加班加点连续“奋战”,最终在关键时刻完成了任务。她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同事们的敬佩和尊重。2019年,张骋同志调整至刑检部门工作,正式踏入公诉的大门,开启公诉之旅。在不断的努力下,张骋同志先后荣获红河州检察机关刑事业务竞赛活动2020年“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22年“红河州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二、不同案件淬炼,践行司法为民之诺

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张骋同志展现出了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深厚的人文情怀。她遇到了一个年幼的受害者,看着孩子眼中闪烁的懵懂和无助,她心如刀绞。她不仅积极收集证据、研究案情,还在一次次走访过程中陪伴孩子,给予孩子关爱和安慰。在她的努力下,孩子逐渐走出了阴影,重新找回了笑容。张骋同志用她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机关共产党员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2020年,面对保某某等32人涉恶案件的巨大挑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张骋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毅然搁置婚事的筹备,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她深知这个案件的重要性,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办案过程中,她不仅要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繁重的任务,还要面对家人的不解和担忧。但她始终坚守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人员的责任和担当。在她的带领下,案件顺利起诉到法院,多名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九年来,张骋同志始终保持着她的从检初心。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人员的责任和担当,赢得了同事们的尊重和支持。她的事迹奋发向上,激励着每一位检察人员不断前行。(供稿:陆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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