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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的价值
2018-06-05 

  ——张燕同志“巾帼建功”事迹材料

  

  张燕,女,1972年5月生,苗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1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正科级,四级高级检察官。

  2000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评为“先进个人”, 2004年被中共屏边县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5年在红河州检察系统“双先”表彰中荣获“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2005年在红河州检察系统首届党建理论调研中获二等奖;2010年被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女检察官”。

  一、小事亦能显责任

  在张燕同志成长的岁月中,父亲曾经的一身橄榄绿深深刻在她的岁月记忆里。1991年1月,中专毕业后的她怀揣着对法律人的崇敬,对检察制服的向往,坚定不移地选择了回屏边工作,选择了县检察院。理想实现的那一刻,她期待着自己能够在办案的第一线,用自己的智慧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展示自己。可现实与理想却有太大的差距,或许因为是女同志,她刚报到就被分到办公室从事最不起眼的打字、统计工作,内心里有些许失落。也许是看出了她的不乐意,打字的同志告诉她,不要看轻这份工作,它虽然简单,却是任何人都少不了的工作,用心就能从打字中学到很多东西。简单的交待之后,原来的打字员就走了,仅留下她独自一人对着字盘在琢磨。“喀嗒,喀嗒,……”,伴随着单调的敲击声,仅用一天的时间她就熟悉了那沉重的铅盘,看着一个一个的铅字被提起来,在蜡纸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份版面清秀整洁的文件从自己手里出来,这份工作似乎没想象中那样枯躁无味。到了月末统计报表上报的时间,工作未满半个月的她,还未弄明白检察工作具体的内容,更不知道什么是报表“表间关系”,接到的是老统计员做好的一份报表。看着平时熟知的一个个阿拉伯数字,却不知道这些数字之间是否能保持一种平衡、是否符合上级的填报要求,这一切没有人能明确告诉她。困难或许更能激发人的勇气,带着这份自己还不能弄明白的报表,她到了州检察院,面对统计员审核发现的一个个细小失误,尽管在她听来一切都有些云里雾里,但她坚持把每一个字都记在脑海里。回来后,她找时间把以前的报表拿出来,在打字休息的空隙里一份一份认真看,找出每份报表的逻辑关系,认真回忆脑海中记下的每一个问题,对比着,分析着,对她而言,一个个数字此时才有了它们真正的意义。第二个月,尽管没有老同志的带领,她自己独立完成了报表填报工作。在打字、统计岗位上,她一干就是六年多,因为统计数据准确率高,屏边县检察院的统计工作一直排名在全州前三名,她本人也多次被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统计员”。岗位有大小,责任无大小;要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把一件事做好。把平凡的工作做出彩,需要的是一个人对工作尽职尽责的态度,是成就事业梦想的第一步。

  二、机遇垂青有准备之人

  理想与现实的差异是可以克服的,张燕同志始终认为有目标的人就会有进步,一生会有许多不同的岗位在等待自己。虽然是一名打字员,但她坚定着自己当初对检察工作的选择。她不仅按时完成领导和部门交付印发的各类文稿,而且在工作之余,她主动走进隔壁的办公室,帮着侦查监督科办案的同志做些辅助性工作,协助办理各类案件,并借机向他们请教学习,用自己的努力积累宝贵的工作经验。工作的第二年,她报名参加了全国成人高考,以全县第一名、全州检察系统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录取。三年的学习,她把自己工作之外的时间全给了课本,边学边问边干,业务理论与工作实践得到了很好的结合,顺利取得了大专毕业证。1994年,院党组把她安排到侦查监督科工作,但要求她兼职着原来的统计工作,岗位虽有调整,却只是增加了更多的责任。她深知“学无止境”,作为一名法律人,唯有孜孜不倦的学习,才能在是与非、违法与犯罪之间给出一个公正的的判断,才能给群众以安全的保障。因此,她没有向组织上提任何要求,在新的岗位上做的更认真、更努力。1997年初,刚休完产假上班的她就着手准备参加大学本科的入学考试,而此时孩子还不足五个月。复习是一项枯燥乏味的活计,每天在单位上忙于办案的她,只能在晚上把孩子哄了入睡之后,才能安排出自己学习的时间。面对家庭、工作、学习的重重矛盾,她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学习宜早不宜迟。辛勤的努力总有收获,她顺利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录取,成为院里第一个参加大学学历教育的人。三年的学习生涯里,她的一个朋友曾这样对她说过:“你太认真了,总把读书放在第一位,不曾抽点时间到家里坐坐。”她明白,这是朋友对自己的一种肯定。作为院里的业务骨干,又是科长,如果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就谈不上有好的业务素质。之所以疏忽了朋友,是因为知道自己选择的道路上,责任很重,需要学习的太多。1999年7月,在首次竞争上岗选拔中,她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成功竞选公诉科科长,实现了自己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展示检察官风采的梦想。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之人,

  三、情与法之中追求公平与正义

  张燕同志的爱人是一名军人,虽然驻地就在屏边,可工作关系却经常得到离城18公里以外的大围山主峰去蹲守,经常要给战友、学员提供训练,很少能顾及她和孩子。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来,她的岗位换了又换,从业务科室到综合部门,再到院领导,办公室里,她通常是最晚回家的人;部队营区里,她家的灯总是在最后熄灭。忙碌的背后,是她对检察工作一如既往的热爱,对法与情的执着追求。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时候,作为科长的她,独自承担了近三分之二的办案数。有一次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的亲戚是她熟悉的朋友,为此朋友专程上门说情,请求对犯罪嫌疑人作不批准逮捕处理。她耐心地向朋友解释:“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具有从轻处理情节的,我们一定从轻,但不能违背事实与法律随意从轻。”事后,根据犯罪事实与证据,犯罪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曾经有一个蒙自的孩子窜到屏边盗窃,在她审查案件材料的时候,看着这个不满18岁的孩子那劣迹斑斑的成长轨迹,她有意识地安排了两次提审,亲切与孩子沟通。在她面前,孩子对自己所犯的行为感到羞愧,对家里的亲人有一份不满。对着年少不更事的孩子,她认真地说“人不怕犯错,怕的是错了不改。父母养育孩子,最大的心愿是盼着成材,而‘成人’是迈向成材的第一步。”这是一个母亲对孩子的愿望和要求,不需要太多的严辞厉语,孩子向她敞开了心怀。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孩子向看守所民警提出的要求就是想再看看她。或许在常人的眼里,检察官是一个冰冷的名词,是一份让人难以接近的职业。但在她的内心里,这是一份情与法并重,温暖他人的事业。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一个人,不在于他奉献了多少,而在于奉献中得到的快乐;不在于他得到多少,而在于他追求的目标成为自己终身的事业。经常有人这样问她:“这一生就从事一项工作,你是否厌倦?就在边疆奉献,你值不值?”而她给出的答案只有一个:如果我是一滴水,我能否滋润一寸土地?天生我才必有用,哪怕只是一滴水,不论是奉献给广袤的江河湖泊,或是撒在干涸的沙漠腹地一滴水奉献自己,也美丽了水的生命,在奉献中实现小如滴水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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